我:「你不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是同行?」
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。
我十分喜欢且尊重自己的职业,它很神圣,很有意义。
但,我的同事没人找同行结果,自己每天和尸体打交道,回家只想吸吸浓烈的阳气。
再找个同行,谁吸谁都不太好,毕竟阳气都不太足。
我也一样,渴望下班能够拥抱阳光。
难道他没有同样的想法?
毛托尼:「我不介意,甚至希望另一半就是同行,这样更容易互相理解。」
我内心猛猛点头,面上维持着优雅:「你说的有道理,这样能避免不少矛盾。」
就像我前男友,总是说我阴森森的,不爱笑,怀疑我跟死人待久了没了活人气。
我很难过,他不理解我。
这下好了,毛托尼一定能理解我的阴森森和不爱笑。
我很好奇:「你是怎么干了这行还能保持开朗?我想取取经。」
毛托尼沉思几秒后回答:「因为热爱吧。」
这回答让我灵魂一震,没错,没有热爱,怎么能坚持下去?
我若不是因为热爱这份职业的使命感,怎么能守着微薄的薪水坚持到现在?
我:「可我干久了,就没了活力。」
毛托尼眼中笑意蔓延:「只要喜欢上客人,就会觉得上班活力满满。」
我虎躯一震,喜欢,客人?
这是什么虎狼之词!
我上身微微后仰,慢慢拉开和这位狠人之间的距离。
我:「干我们这行,最忌讳喜欢上客人。」
毛托尼愣了一下,随即明白了我话里的意思。
他笑着说:「我说的喜欢是指对自己作品的喜欢,并非别的喜欢,你别误会。」
这样说,我就可以理解了。
毕竟,一手把支离破碎的遗体复原成完好如初的模样,很有成就感。